2019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以下是原文内容:
《意见》提出:
● 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
● 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
那么职称是什么?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别急,我们一一来解答:
职称是什么?
职称主要分为三个大等级:
1.初级职称:
(1)员级。如:技术员。
(2)助理级。如:助理工程师。
2.中级职称
如:工程师、讲师、主治医师等、一级教师。
3.高级职称:
(1)副高级。如:高级工程师。
(2)正高级。如:正高级工程师。
你的职称越高,对应的补贴与工资会越高。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好处: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说到这里,个别小伙伴可能会疑惑,普通民营企业也可以申报职称吗?关于民营企业职称评审,人社部是这样规定的!
民企职称申报:
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积极拓宽职称申报渠道。
可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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