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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作者:编辑 来源: 时间:2020-09-17 16:37:03 阅读:145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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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望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新龙县消防救援队伍计划招聘12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岗位设置:战斗员8人、驾驶员3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1人。

三、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

2.男性,年龄18-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2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10日之间),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2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之间)。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现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有关消防救援技能资质证书的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2.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0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之间)。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且必须满一年。

3.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2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之间)。具有无线电、计算机、网络通信、软件工程等相关学习或具有通信相关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6.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9:00至9月17日下午18:00,逾期不受理。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278369236@qq.com ,报名材料只接受扫描件PDF格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书。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

(三)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四)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招录办通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缴费。对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心理素质测试科目每人80元,面试费每人80元。缴费时间安排在心理测试与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按招录办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查看本人健康码。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招聘考核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不含一代身份证、不含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报考者,需事先填写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承诺书,在考试前由考试组织人员统一收取,未携带者无法参加该项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岗位适应性测试不计算分值,采用达标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视为岗位适应性测试不达标。岗位适应性测试不达标的报考者,不予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共三项,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5分,凡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岗位适应性测试共三项,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成绩评定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2)。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参照应征入伍招录心理测查内容标准,成绩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体格检查。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和加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进入体检人员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在新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要求由考生自行向新龙县人民医院缴纳。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办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战斗员”、“驾驶员”、“应急通信保障人员”三类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加分原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政治考核情况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加分规则:1. 现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加5分;2.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加3分。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3. 国家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加2分。所加分数均在总成绩折合后累加,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二)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战斗员”、“驾驶员”、“应急通信保障人员”三类招录对象公示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培训,为期20天。对拟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内退出的,从补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名补录。入职培训完2周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管理。入职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合同为期2年,每年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七、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由新龙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分配至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一)职业发展

1.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2.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管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工资待遇

1.工作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予以保障,具体工资标准结合实际制定。

2.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三)其他待遇

1.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食宿条件予以保障。

2.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

3.正式聘用后,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每年为专职消防员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八、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参加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工作的范围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相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同遵守一日工作生活制度,周末节假日除正常休假外出外,全天在营区值班备勤。

(二)遵规守纪。签订聘用合同后,严格遵守中国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纪律条令》、《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备救援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与应急救援业务训练规定》和《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量化管理规定》等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在保证执勤力量、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每季度12天探亲假,国家法定假日按照单位执勤备战要求确定。

(四)工作考评。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应急通信保障人员每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优秀比率不大于30%。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梁 庆 电话:17369040119

附件: 1.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新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