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用工性质
绵阳科创区创业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的10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科创区创业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完全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绵阳科创区2020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副高职称可放宽到197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日;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重大政治问题或参与过邪教活动;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工作岗位的。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10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绵阳市八角北路东段科创区管委会217办公室。联系电话:6334518。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短信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科创区2020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电脑打印,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如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提示: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表》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由区党群部负责组织,区纪检监察办监督,区级有关部门配合。若同一岗位实际参考人数达到1:5时,先进行报考专业内容笔试,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时,其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均以短信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发展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党群部报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由创业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考核招聘人员均为非事业编制的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工资待遇按科创区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
附件:1.绵阳科创区2020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绵阳科创区党群部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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