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蓬安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1990年01月01日-2000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录取);
5、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6、身体健康;
7、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蓬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民法院6楼),联系电话:0817-863161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蓬安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并持学历证书、征信记录、身份证或户口本(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2张等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蓬安县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书记员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地点设在蓬安县人民法院五楼办公室,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1、技能测试。测试手写录入及在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三)录用及待遇情况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2年的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000元。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书记员配发服装。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和缴存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及差旅报销。
咨询电话:0817-8631611
蓬安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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