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件《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
4.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执行任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职位资格条件。
见《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编号为01、02的职位,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编号为03、04的职位,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602室,联系电话:0813—4703561,联系人:邓修斌。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考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须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等内容,笔试总分值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请全体报名人员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试
编号为01、02职位的报名者均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自贡人事考试网通知。
(五)面试
编号为01、02的职位报名者通过体能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编号为03、04的职位报名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录用名额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编号为01、02的职位面试比例1:1.5,编号为03、04的职位1:2进入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招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自贡人事考试网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 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招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签订3年期正式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续签合同。
五、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3-4703561。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1、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情况表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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