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
(二)性质:项目合同制。
(三)员额: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组织纪律性强。
(三)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持有司法考试A证,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1月1日—20日 。
2、报名程序:本次报名为网络报名,报名简历电子版(内含个人信息与学历、简介、相关证书)发送至2563561877@qq.com 。
(二)面试
1、时间:简历经过筛选后,待我院电话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的,视为弃权。
3、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并测试文字录入技能。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四)签订劳动合同
1、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为2个月。
2、由我院项目服务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
(二)试用期满后按照我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薪酬,全年综合待遇4—5万元/年。
(三)聘用期内享受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5118137
政策咨询电话:028-61069569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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