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禁毒工作队伍,加强基层禁毒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禁毒社工10名,人员身份性质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及省、市、县相关文件中所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在县公安局的统一指导、培训下,协助乡镇禁毒办开展吸毒人员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本次招聘由县禁毒办组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含临聘人员),或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含临聘)且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全日制公安或司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胜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办公室(县公安局209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警体达标标准》进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均实行“一票否决”。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及格的基础上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不及格者按零分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业务知识为主,无指定用书。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进行政审考察;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经县公安局培训合格后,到相关乡镇禁毒办从事禁毒相关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武胜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826-6222891(县纪委监委驻县安局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0826-6662111(武胜县禁毒办)。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武胜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武胜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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