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招聘名额为临时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沐川籍城镇人员、常住于茨竹场镇并在常住地参加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高中(中职)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日;
(三)报名地点: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
(四)联系电话:4672000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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