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凉山州公安局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和公安机关日常运转提供辅助性支持。
二、招聘名额
凉山州公安局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文职警务辅助人员9名(交通管理5名,禁毒4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31名(禁毒2名,巡逻防控6名,留置看护10名,警犬训导3名,交通管理10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警察院校毕业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体育院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9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凉山州公安局出入境支队办公大厅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凉山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凉山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与招聘职位相关的其它证书、手续,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2002年以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用于笔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报考人员要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领取时间:待定
领取地点:凉山州公安局门卫室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面试
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标准:男子1000米跑≤4′25′,女子800米跑≤4′20′。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州公安局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和职业保障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并考核合格的,月基本工资2300元(不含岗位津贴、级别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以及服装费、装备费、公务费、伙食费)。
(二)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凉山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2286013
凉山州公安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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