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普格县文倡村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招聘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普格县文倡村污水处理厂运行值班人员3名,设备维修人员1名,污水脱泥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2.招聘岗位无专业限制,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环保、化学、机械设备相关专业优先,设备维修人员需懂基本电力知识;
3.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5日以后出生的。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学历要符合要求。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3月5日。
5.凡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考试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试方式:按照报名人数比例决定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报名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则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聘方式,以笔试成绩从高到底3: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报名比例未达到5:1,则采用面试的考聘方式。
资格审查: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时至3月16日17时
报名地点: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办公室。
(一)资格初审(报名)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3月15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16日结束。
资格初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1份(在报名时领取);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6)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证明的材料收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初次资格审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试缴费
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当天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若直接面试则不缴纳),进入面试的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请于2021年3月18日9时-17时在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1.报名比例达到5:1,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由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应聘期间考生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有误或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请在资格复审时加入指定工作群,以便后续通知。
(四)政策性加分
1.加分类别:环保、化学、机械设备专业加3分,拥有环保、化学、机械设备专业相关证书的笔试加3分,拥有电工等级证书的笔试加3分。
2.加分时间:2021年3月15日9时至3月16日17时(报名时间)
3.加分地点: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办公室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1.开考比例达到5: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50%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2.开考比例未达到5: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总成绩=面试考试成绩+加分
(二)笔试时间
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在笔试(或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直接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政审
由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按《普格县文倡村污水处理厂运营临时工作人员定员方案》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若实行市场化管理,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十、纪律监督与咨询服务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4773301(县住建局)
0834-477300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34-4773820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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