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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兴文县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10人公告
作者:yslyl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3-09 13:48:34 阅读:1236 分享至:
四川公职考试交流群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安排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共10名,聘用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扎根乡镇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在服务期间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并获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股(五楼),电话:0831-8831132。

3.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如实填写《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和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所有报考人员。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全科医师证、职称资格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4.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专业技能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专业技能面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面试相关事宜见专业技能面试通知书。

(四)组织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项目。复检时,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组织选岗

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选定聘用单位,选定后,不得更改。

(八)确认聘用

经组织选岗确定聘用关系后,由各聘用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和《四川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审查后聘用,报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六、人事管理和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结合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本县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聘期4年。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宜宾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卫生健康、编制、人社等部门核准,在乡镇卫生院空余编制内,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和体检。

2.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加试环节,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加试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3.实行诚信考核。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要求,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不随意放弃。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 系 人:段 静 朱远鑫

联系电话:0831-8831132(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

1.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

2.兴文县公开考核招聘2020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

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