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长江纪念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能力、资历和学历。
二、岗位职责
(一)承担日常讲解工作。
(二)承担展览的讲词撰写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专题讲解的文案开发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团体接待工作。
(五)承担志愿者管理有关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纪念馆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文物旅游专业、历史专业、播音主持专业、外语专业或有一定艺术特长者优先录用。
(六)应聘者年龄限35岁以下,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七)具备一定的演讲及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普通话具备二甲及以上等级水平(已获得等级证书者优先)。
(八)具有讲解、礼仪、主持等相关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上午12:00止,将填写好的《范长江纪念馆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以WORD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8472148@qq.com)。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范长江纪念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初审和考核。
(二)初审:须同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照电子档,身份证、学历证及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含: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
(三)面试:初审通过人员直接安排面试。
(四)体检、签订合同: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在指定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2543322,联系人:冷雪。
六、工作待遇
(一)应聘者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全职性质。
(三)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制,录用后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范长江纪念馆工作。
(四)试用期 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面谈;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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