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部确定的“中德合作中西部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确定的 “国家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建筑技术实训基地、物流管理实训基地”,四川省首批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率先在四川省高职院校中建成唯一的A类优秀省级大学科技园,“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网络影响力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学院有德阳、成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129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图书133.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6余亿元,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
学院现有教职工1254人,全日制学生19117人,继续教育学生31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3个、工程技术创新团队3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5人、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书育人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名辅导员1人。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252人、“双师”素质教师512人。博士51人、在读博士68人、硕士751人。学院另有兼职教师350余人,均为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和能工巧匠。学院专业设置以土建、交通、管理类专业为主,兼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测绘、材料、水利、人文等多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12个教学系(院)、1个教学部,开设60个专业,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个、国家示范专业5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四川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四川省重点专业4个,是全省乃至全国专业设置最多的高职院校之一;主持完成国家高职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独立主持)和工程造价专业(第二主持)教学资源库建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四川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9本、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12本。做深做细做实产教融合。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四川省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建设职教集团争创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建设职教联盟运行良好。主持制订了7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7个行业资格标准,参与制订了18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15个行业资格标准。主持职业教育土木水利类专业目录修(制)订。主办《招标与投标》公开期刊。主持编制了21本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规程,主编的《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在国有大型企业就业率保持在5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达95%以上,取得了“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的人才培养效果。
一、招聘名额:8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少数民族(藏族,男性)应聘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四)中共党员。
(五)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六)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类,或与我校开办专业(或开设课程)相关。
(七)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经历,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有相关荣誉证书或证明)
(八)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中辅导员基本条件的其他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于5月16日前登录指定链接,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注: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因联系电话错留等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选拔流程
考核与选拔分笔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评三个主要环节进行。具体详细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公布笔试名单
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上传的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于5月20日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名单。
(二)笔试及公布面试名单
笔试时间:5月22日9:30,地点:德阳校区。
满分为100分,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察对辅导员工作岗位相关理论、政策、规范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笔试内容为形势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22日17:00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未进入综合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为保证专职辅导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及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时间为5月23日9:30,地点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2、进入综合面试者来校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纸质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留存)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4、凡未通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前来应聘者,学院恕不接待。
(四)成绩合成
应聘者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制。其中:被录用者综合面试单项不低于65分。
(五)心理测评
进入综合面试的应聘者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
(六)拟聘名单公示
拟聘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30日,公布地址为学院官方网站。心理测评合格的前提下,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最终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和1:1的递补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其他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
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拟聘人员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预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通过本次招聘进学院的人员,均按照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或是否进行第二批次招聘,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聘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实际调整,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请自觉服从学院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七、学院官方网站及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ac.edu.cn/
简历投递地址:http://offer.scac.edu.cn:8528/;(浏览器请使用Google Chrome或Firefox)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办公楼B307室)
联系电话:人事处:0838-2658071(叶老师)
学生处:0838-2658069(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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