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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3人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易尚教育 时间:2021-05-13 15:14:36 阅读:1124 分享至:
四川公职考试交流群

因工作需要,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司法警察3名

二、工作地点:广安市

三、应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年龄20-35周岁。

(三)身高170厘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1.0以上,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持有驾驶证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警校相关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有武术特长或部队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服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择优录用。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9日,发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参加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广安市青莲西路178号(广安市文广新局斜对面);

2.联系电话:0826-2663536;

3.联系人:夏老师。

(二)资格审查。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考试

1.测试:聘用制司法警察进行体能测试。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后,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二)政审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到其原单位进行政治审查。

七、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二)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八、薪酬福利待遇

(一)聘用制司法警察月工资约2400元。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出差实报实销,另外还有日常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奖金。

(二)试用期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1850元标准发放。

九、违规处理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报名资料、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一经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