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廉洁自律,责任心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及适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吃苦耐劳,听从指挥,必须服从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值班、备班以及应急调配工作制度;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医学相关专业,包括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检验专业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医疗卫生相关单位从业经验的优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记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聘用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疫情期间请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
2.应聘者需登陆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通知通告栏(或川南人才网)下载填写《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贴好近期正面免冠寸照带至报名现场。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08:30至2021年6月25日18:00止(双休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楼人事科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393号),联系电话:0830-258794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25日。
(三)考核考察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考察程序,具体考核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
对合格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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