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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人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6-19 16:43:14 阅读:847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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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治理效果好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民政局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员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社区工作经验、复员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聘用。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沙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646)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2021年7月24日上午9:30。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等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沙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在30K-5MB,像素大于295*413。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7: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若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应认真查看审核未通过的理由。若本身符合招聘条件,但因信息填写遗漏或有误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报名。建议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未通过而无法参加考试。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及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若有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1年7月16日前在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向社会公布。若无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不再发布公告特别说明。

(五)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登录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646)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务实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1年8月3日前在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除外)。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均在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中,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本环节递补1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请进入体检人员密切关注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至少应有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由嘉农镇党委负责聘用管理工作,拟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与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第1个聘期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续聘。待遇保障按照市、区相关工作文件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在招聘全过程中,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四)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沙湾区委组织部、沙湾区民政局、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833—3444978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833—3441582

区民政局:0833—344751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56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