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市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健全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根据我市国有林管护工作实际需要,拟在康定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国有企业)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康定市国有林保护管理局于2020年6月成立,为康定市属国有公益性企业,级别为副科级单位。全局下设5个股室,4个林场7个管护站,隶属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承担全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职责。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0名,其中:会计4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森林管护15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康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范围为康定市籍(指报名前户籍在康定市。其中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康定市的纳入本市户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康定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原则在18至35周岁(1986年7月4日至2003年7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财务会计类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助理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者报考会计岗位(经历、证书、报考岗位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有关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参照事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表现不好个人原因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5、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2822006)。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户口簿(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康定市的相关证明)、毕业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康定市2021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按照岗位要求,根据个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报名。
其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1)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资格审查工作实行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康定市2021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岗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岗位调整。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计划数需达到3:1的比例;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作相应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岗位,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进行公告。
(三)缴费、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时间、地点缴纳笔试考务费后领取准考证。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人。《准考证》原则上不得代领,逾期未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或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与招聘岗位名额的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的岗位,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3)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上公示,考生可自行及时查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数量,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行业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治审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
(七)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政审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可自行及时查询。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个人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拟聘单位报到,且服从组织安排。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为三年,合同满期后自行终止,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拟聘用人员为康定市属国有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现行同类同级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待遇。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康定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0836—2822006
监督投诉电话:康定市纪委监委:0836-2822602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从公告发布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阶段,报考人员应提前到指定地点排队入场。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招聘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避免影响报名和考试,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应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需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规定有序进(离)场。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专栏公告。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关考试辅导、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1、康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岗位需求信息表
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
康定市财政(国资)局
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康定市国有林保护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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