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
4.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执行任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资格条件
1.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7月9日至2003年7月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退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有D、E驾驶证,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招聘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上午8:40-11:30,下午14:40—17: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602室,联系电话:0813—4703561,联系人:黄晓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考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须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等内容,笔试总分值100分。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7月20日 14:30到高新公安分局警体中心集合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面试
报名者通过体能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比例1:1.5,未达到开考比例,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招聘);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考生笔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签订3年期正式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续签合同。
五、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3-4703561。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招聘各项日程安排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发布或电话通知,如无调整即按本公告明确的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自贡人事考试网,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同时,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疫情动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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