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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巴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7-16 15:00:23 阅读:1172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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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通江县公安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交通管理勤务1岗位17名(限男性);

2、交通管理勤务2岗位3名(限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本人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无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本人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情形;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曾经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因辞职或辞退等原因离职的人员,不作为本次招聘对象。

(二)年龄、学历、身高及视力等条件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退伍军人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

3、身高: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4、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地址:通江县诺江镇北街54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

(四)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招聘岗位,现场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公安局报名现场领取)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

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考生凭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报名表》和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现场报名,并向招聘单位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3、初测身高、视力;

4、资格审查、初测身高、视力合格的,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单(或天府健康通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才能开考(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名额),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名额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7月25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六、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由通江县公安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M跑和4x10M往返跑,女子800M跑和4X10M往返跑,两项之和平均成绩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成绩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于7月27日下午1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试题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于2021年7月29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1年7月29日下午(6:00前)由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7月30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名的采取收尾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7月30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进入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于2021年8月1日上午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复原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还相同,由主管部门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复原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还相同,由主管部门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通江县公安局审核确认,实行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2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

4、工资、福利待遇

①每月工资3500元(含五险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并享受县公安局规定的绩效奖励和其他福利补贴。

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公安局:0827-7221179

通江县公安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