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3.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上(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熟练使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
6.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要求
1.已经进行就业困难认定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如:低收入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等)
2.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认定,我局将函请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核实确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其他不适宜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面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自贡市贡井区商务局办公室(贡井区通航城市广场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13楼1317室,电话0813-3210050)现场报名。
(三)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自贡市贡井区商务局择优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符合公益性岗位标准的印证材料等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2寸证件照1张及其他相关资料。
3.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报名结束后,我局将通知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聘用
(一)对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程序或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聘用。
(二)聘用结果告知:面试结束后5天内通知被聘用人员。
(三)试用期和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即签订3年的《自贡市贡井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
五、待遇报酬
1、按照《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12〕275号)规定,工资1650元/月,购买5险。
2、按实报销到乡镇、企业公务差旅费,按实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加入机关工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3.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可视情况提升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3-3210050。
自贡市贡井区商务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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