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中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限男性)。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维稳处突、街面巡逻、留置看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卡)。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4年7月2日以前、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特别优秀的退伍军人和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学籍、公职、军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精神病史、吸毒史的;
7.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曾在内江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无故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9.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待遇
(一)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具体薪酬标准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人员每月薪酬中代扣代缴。
(四)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按内江市资中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资中县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时,请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三)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如实填写)、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1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或其它证书、材料(如驾驶证、退役证、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单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每个阶段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资中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3.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4.笔试加分政策: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警察院校或部队荣获嘉奖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8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资中县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在面试时间之后。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体能测试内容:立定跳远、握力、50米跑、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资中县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使用管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场所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行程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有关询问。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资中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资中县公安局政治处 0832-5531016。
资中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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