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法定职责,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抢险救援实力,夯实消防救援事业基础,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作需求,荣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包含战斗员7人和执勤车驾驶员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自贡户籍或非自贡户籍但常住自贡的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初中及以上学历;
5.战斗员岗位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执勤车驾驶员岗位报考年龄21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持有B2及其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及以上的优先录取,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优先条件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曾经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
2、居住地为乐德镇、长山镇、新桥镇、双石镇周边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违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辞退的;
3.曾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自贡荣县(双石镇、长山镇、新桥镇、乐德),服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配。
(二)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
(三)薪酬: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3500-4000元/月,年底按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
(四)其他待遇: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按统一标准发放被装物资和提供生活保障,安排集体宿舍。
3.在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前提下,每月不定时轮休8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截止(咨询及报名请在8:30-11:30、14:30-17:30时间段内),节假日均可正常报名。
2.报名地址:荣县消防救援大队(荣县滨河西路南一段100号,联系人:徐超13678229976、0813--6220644,丁媛610522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荣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聘用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1份(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自贡户籍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B2及车型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证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自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三)体能考核
1.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测试内容:体能考核包括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详见附件2体能标准)。实行量化评分,每项科目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及格者进入下一轮考核。报考人员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在参加体能测试时造成本人受伤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面试政审
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个性思维、消防救援工作认知等。出具户籍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参加人员:通过考核考察的人员集体前往医院体检(自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进行总分排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人员。如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情况依次优先聘用:退役士兵;具有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荣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时间2个月。培训内容为体能、消防救援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期满进行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八)聘用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由荣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荣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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