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炉霍县县委、政府和甘孜州公安局批准,炉霍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炉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5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15名(限男性),工作岗位均为炉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详见招聘职位表)。
报考人员需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条件且具有炉霍县户籍(现户籍必须在炉霍县)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8日后出生);
4.职位1男生裸身高≥1.73米;职位2男生裸身高≥1.70米;所有报考人员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缺陷;无重听、无口吃、无色弱、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缴纳100元考务费。
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等具体工作由炉霍县公安局负责,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勤务警务辅助职位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第二天(11月2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资格复审地点:炉霍县体育馆(考生需自带体育特长相关体育用品,如篮球)。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之前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提交相关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已经填好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在报名时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
炉霍县公安局和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材料和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有关要求和工作方式进行。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公安局现场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所有考生,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等有关内容。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不超过3: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可参加体能测评。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规定执行,进行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在面试之后次日进行。
(1)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退役士兵、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4)炉霍县公安局民辅警职工的配偶、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6)所有加分项目均在面试之前进行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折合分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7)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取证时间前后、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县公安局按照录用名额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标准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出现缺额,可在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在已进行体检的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由炉霍县公安局政工科在征求用人部门意见及组织考察后,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需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服务期满两年,方可申请其它人事考试。
目前按照炉霍县人民政府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本公告由炉霍县公安局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防疫要求:仅限本人前来报名,报名者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档证明),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必须按照疫情指挥部要求完成相关隔离措施方可报名。报名时必须保持一米距离,除核验身份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1.《炉霍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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