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司法警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附件,确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后,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附上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通过压缩包形式发送,投递至本院电子邮箱:919226048@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按“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报名要求:考生自行提交以下资料将扫描件发放到QQ邮箱,笔试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个人报名表(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如有)。
以上资料由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提供。
4.填报岗位:按《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岗位表》中的岗位定岗报名,不得兼报2个及以上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岗位表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考名额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地域范围 | 考评方式 | 备注 |
20221201 | 司法辅警(一) | 1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退役、复员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 不限 | 限男性 | 宜宾市 |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 在南岸人民法庭工作(不可住宿) |
20221202 | 司法辅警(二) | 1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女性 | 宜宾市 | 在观音人民法庭工作(可住宿) | ||
20221203 | 司法辅警(三) | 1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男性 | 宜宾市 | 在横江人民法庭工作(可住宿) | ||
20221204 | 司法辅警(四) | 1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女性 | 宜宾市 | 在蕨溪人民法庭工作(可住宿) | ||
20221205 | 司法辅警(五) | 4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男性 | 宜宾市 | 在院机关工作(不可住宿) | ||
20221206 | 司法辅警(六)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女性 | 宜宾市 | 在院机关工作(不可住宿) |
5.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7.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招考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聘用司法辅警10名。具体岗位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岗位表》。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10名人员为聘用司法辅警(属于编制外人员),由岗位所在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考条件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岗位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3.“宜宾市户籍”是指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常住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的。报考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4.工作地点范围包括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及各派出人民法庭;
5.公安类专业或有驾驶证(驾驶经验)优先(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进入体检、考核、递补、调剂环节);
6.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伤痕、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身心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社会影响较差的;
6.在个人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9.具有法律法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司法辅警工作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和形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2.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公布,准考证将于考试当天发放。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法律知识掌握、书面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进行公布。
4.笔试:主要考核《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综合知识》以及《写作》。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结构化面试: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女性800米);②10米×4往返跑;③立定跳远;④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成绩3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州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6611595),受理举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予以公告。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手机号码,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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