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配审判(执行)办案团队,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书记员
(三)性质:聘用制
(四)名额: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法律专业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电脑打字在每分钟70字以上,手写速度达到书记员应用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9日9:30-16: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615号)。
3、提交资料:报考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网下载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
③笔试内容:书记员基本常识(30%)、文字记录测评(20%)和计算机记录测试(5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书记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考察结束后报院党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管理
书记员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遵守我院的管理制度。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意见》执行。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827-5818511,咨询电话:18382773236
八、本实施方案由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日
附: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zqfy.gov.cn/HTM/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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