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会计1名。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45周岁之内(即1975年6月28日后出生);
3.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廉洁敬业,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5.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金安大道26号5楼。(原广安市粮食局506室)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及复印件、一寸白底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资料递交后,恕不退回,我单位承诺对报名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四、考试方式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岗位专业知识等,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权重30%,面试权重70%。
(二)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缩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考试折合成绩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职数不低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不符合面试要求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四)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
(一)资格复审:应聘者正式录用前,先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察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入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通知体检。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因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可按公司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聘用
对符合招聘条件且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包括试用期间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招聘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826-8385000
九、其他
(一)因应聘报考者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报考者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此次招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考察情况,本单位认为所有参考人员均不能满足岗位任职要求的,可以不予录用。
(五)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
2.应聘报名表
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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