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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2019下半年人民警察录用有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7-10 10:37:02 阅读:140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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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泸州市《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因综合管理(五)(职位编码43040013)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该职位出现空缺。根据《公告》的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招录单位或县区提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且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57.34分)。

本次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0年7月8日(星期四) 15时至18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市公安局后楼政治部人事科305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前到泸州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

     2.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