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招考和2020年上半年全省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组录〔2020〕63号)规定,现将广安市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52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出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集合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1张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于2020年9月9日(星期三)上午6:4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核实身份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参加体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照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约550元,请自备现金)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标准统一收取。
(五)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九)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十)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十一)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体检结果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http://www.gadj.gov.cn)公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703室)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三)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附件:广安市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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