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平昌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发现未在报名前取得有关证书已参加报名考试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
(二)招聘范围
见《岗位表》。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名的第一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报考县级事业单位考生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本次招聘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考生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本次招聘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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