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相应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相应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及择业期内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含留学回国人员);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02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03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08:00—4月7日17: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材料须以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日照市中心医院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zszxyyrlzyb@rz.shandong.cn)。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日照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规培的证明材料;
4.应聘具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现已离职的证明材料;
5.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为确保报名工作无遗漏,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633—7963931。
(二)资格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时间:2021年3月31日09:00—4月9日17:00。
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初步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个人邮箱查询审查结果;不按照要求内容和时间补充审核材料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04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谈,面谈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状况、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特长、岗位适应度和个人职业规划、团队协作意识等。根据面谈成绩,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不按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谈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0633-8022020来电。
(二)现场资格审核和综合测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初步资格审核时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日照市中心医院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须书写签名确认,其他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综合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日照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0633-8022020来电。
05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06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日照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日照市中心医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服务期至少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经认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东卫发﹝2020﹞4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具体情况见附件3。
07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7963931
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日照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日照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