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省整治中心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经营方式为核定收支,经费自筹。职责职能:主要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监督、建设用地整理、四川省乌蒙山连片区域土地整治等国家重大项目管理、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国土整治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的制订与培训及省自然资源厅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踏实、主动的工作态度,积极的进取心,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和心理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校纪处分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308室。
联系电话:028-85355967
网上报名:请按照报名要求,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331814337@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5月26日
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应填写并提交《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无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
(二)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交符合所聘岗位条件的学籍证明(所在学校盖章),且应于2021年7月底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省整治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省整治中心于6月8日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省整治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提问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及省整治中心3楼公示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省整治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十、聘用
体检合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能按时取得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一、待遇
按照省整治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028-85355967(张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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