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省、州有关规定和工作标准,为切实加强茂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聘用编制外森林草原专业扑火大队队员,现将有关聘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和名额
公开聘用茂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大队队员10名,B1驾照以上(含B1)驾驶员3名,共13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并自愿从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2.男性,年龄在18至35岁(1986年6月15日—2003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为茂县;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形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4.具有驾龄3年以上B1驾照人可放宽至40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纹身,有肢体残疾、功能障碍的;
3.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近5年内因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规野外用火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组织或参与违法聚众上访、无理闹访、缠访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报名参加茂县森林草原地方专业扑火队工作,主动辞职或被开除辞退的;
8.其他不宜从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
三、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按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聘用计分、政审、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时间为三天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18:00时);
2.报名地点:茂县林业和草原局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立功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照片2张;填写完善的《茂县地方专业扑火队队员报名表》1份(茂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或到报名处领取),本人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派出所审签意见并加盖公章;
4.报名方式:需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5.咨询电话:0837—7421714;
(二)资格审查
依据聘用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应聘人员对本人报名资料、证件等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茂县体育馆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茂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大队拟聘用人员体能测试方案》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4项:仰卧起坐、俯卧撑、3000米长跑、100米负重跑。测试结果为:达标、不达标,其中任何一单项测试不达标,视为不达标。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应聘人员要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计分
体能测试达标的应聘人员,按照《茂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大队拟聘用人员评分标准表》累计打分,根据聘用计分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出现缺额按得分排名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得分出现并列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和退役军人。
(五)政审
由县级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情况,按照聘用计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按照《茂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大队拟聘用人员体检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体检费约400元,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体检地点:茂县医疗集团城南院区(原中医院)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3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四、聘用方式
上岗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和承诺书,并进行公证。聘用期间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合同期满,自动终止聘用。
五、薪酬待遇
茂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大队队员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绩效工资。参加“五险”和购买人身意外险及统一安排食宿。
六、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联系不上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等应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需佩戴一次性口罩、提供绿色健康码。
茂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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