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乐委办〔2020〕30号)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对象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在岗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沐川县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沐川县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且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5.能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会议室(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
报名资料包括:
(1)《沐川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从乐山人事考试网或沐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贴照片处请贴上本人标准照);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
(4)已在岗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放宽至40周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5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对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调配到其他岗位参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能力素质测试
能力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带证件及相关资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有关事项以及后续事项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相关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测试总成绩计算。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测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若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能力素质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社区所在乡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人员待遇保障
(1)基本报酬。参照所在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基本报酬的0.7倍确定。基本报酬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报酬占本岗位应发报酬的80%,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占本岗位应发报酬的20%,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坚持奖勤罚懒、不搞平均分配、适当拉开差距。
(2)年限补贴。社区工作者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周年以上的,工作年限每增加2年且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则晋升一级,晋级后每月增发50元年限补贴。
(3)职业津贴。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半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分别按照每月100元、200元、400元标准发放职业津贴。社区工作者因工作需要兼任网格员或居民小组长的不兼薪。
(4)社区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一般与乡镇签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社区工作者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行社区工作者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等有关制度。
六、纪律和监督
1.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0833-4602729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沐川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测试总成绩、体检及注意事项均通过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留下电话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沐川县民政局:0833-4602443
附件1:沐川县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沐川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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