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负责前台咨询、接件、出件等窗口工作人员6名。
(二)工作地点: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皂角路167号盛世芳庭小区裙楼)
(三)岗位实行“早9晚5”工时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2021年7月15日),有档案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4.熟悉办公软件的常用功能操作;
5.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22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通江三路360号201。联系人:朱忆茜,联系电话:0826-8851011。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携带空白《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2份)于现场填写报名;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请仔细阅读提交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由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竞聘条件的,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等。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竞聘者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由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直接通知竞聘者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一)经考察合格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岗位工资按专科学历2500元/月、本科学历2800元/月核发。绩效工资按4000元/年/人的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浮动。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五险”。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及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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