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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招录消防员340名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达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8-11 14:37:54 阅读:126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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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1年第4号)、《四川省政府专职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川消〔2021〕142号)等法规政策,现就达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1、招录计划

经批准,此次四川省面向社会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340名(均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伍270人,森林消防队伍70人),在达州市具体招录名额按照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要求适时公布,招录对象主要为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三类人员。

2、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3、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1年7月31日23时后、8月31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10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1。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前3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6日前申报,8月27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4、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安排。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5、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0%的数量(具体由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定)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4)、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按排名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6、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7、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省、市两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达州市消防员招录举报投诉电话:0818-2187119;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818-2366890。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

1、对象名额

(一)招录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青年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录名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5名,具体工作地点为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渠县、宣汉县、开江县和万源市。

2、职责任务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消防车驾驶岗位工作或器材装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3、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28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执行。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驾驶员岗位需持B1以上驾照(含B1)。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达州市辖区内户籍;

(2)部队复退军人;

(3)大专以上学历;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5)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6)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具备第(1)至(5)项条件的,本条第2、3款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备第(6)项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4、工作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并免费提供食宿、服装。

(二)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队员前2年工资根据岗位情况为2800-4100元/月,2年后工资不低于4100元/月。

(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为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招录程序分为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均采取百分制,应聘人员体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40%、60%。

(一)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

(二)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三)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体检费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经综合评定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5、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8月10至9月20日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档通过邮箱报送市消防救援支队,邮箱地址:1049032647@qq.com,9月20日至30日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表(见附件5);

(三)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四)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格证书;

(六)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工作表现证明。

报名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368号(西外仁和春天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办公楼3楼队务督察科(联系电话:19960689118)。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6、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368号(西外仁和春天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办公楼3楼队务督察科。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7、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

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均合格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应聘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8、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对应聘人员分配工作单位,如选择服从调剂,可在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原则上就近分配到其生活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作。具体岗位任务由所分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部门审批。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 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和程序

2、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6、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政府专职队员报名表

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